高一女生从公车前门摔伤,谁担责

2010年03月09日 作者:陈凯杰 编辑:孙天阁   

 湛江新闻网讯:日前,市民吴女士向本报投诉称:去年3月,由于一辆27路公交车不关车门,导致她就读麻章一中高一的女儿在公车上摔倒滚落地面,头部受重伤。事发后,公车司机居然将她女儿从出事地点麻章搭到赤坎世贸公交站后,留下200元后就把她丢在地上离开了。

 事发一年了,公交公司以及公车承包者除了前前后后支付1000元左右的费用后,就一直不愿意支付任何费用。吴女士说,现在女儿时常头晕、头痛、呕吐、难以进食,记忆严重减退。她一个单身家庭,实在无力为女儿再筹药费,都不知道今后该怎么办?

 投诉:女儿事故该向谁追责?

 吴女士向记者讲起女儿小周的车祸事故。

 2009年3月30日下午4点15分,女儿放学后在麻章一中公交上落站上了一辆车牌号是粤G36227的27线公交车回家。当时,车上乘客较多,过道挤满了人,不知何故公交车一直没关前门。当公交车行驶至麻章镇第二小学车站时,车速仍较快,站在过道的我女儿在这个时候从车前门跌下了车,翻了几翻,昏死了过去。

 吴女士说,当时路旁目击者纷纷指责司机,有的记下车牌号码,有的拦住公交车,要求司机尽块救人。司机当时下车说他会把我女儿送到医院救治的。可是,当车开到赤坎世贸时,该司机居然把我女儿抱下了车,丢在路旁,然后把车开走了。吴女士说到此,伤心地哭了起来。她说,“女儿当时仍处在昏迷状态,不省人事。过了2个小时我女儿才醒过来,却不知道自己因何到了世贸。伤势严重的女儿无法动身回家,幸好后来遇见了她初中的同学,才把她送回了家。”

 吴女士说,事发后,除了当时司机将女儿扔在世贸时留下的200元外,还有女儿住院期间公车的承包者前后付了1000元的药费之外,他们就一直不愿意再支付任何药费和赔偿。吴女士拿出医院的诊断书和CT照片跟记者说,“医生诊断,女儿头皮软组织肿胀、脑电图中度异常。现在她时常头晕、头痛、呕吐、难以进食,经过多次辗转医治,花费高额医药费,病情未见好转,严重影响身体健康、正常生活和学习,给本是拮据贫苦的家庭雪上加霜。”

 学校:她学习成绩一路下跌

 为了解事件的真相,记者联系了麻章一中的学校负责人。该校的政教处负责人告诉记者,事发当晚8点左右,学校才知道小周同学出了事。随后,学校校长、政教处主任、年级组长等五人冒雨把小周送到了市中心人民医院求治,并为其垫付了诊治费用。同时,到麻章交警中队报了案。

 了解到小周同学的家庭请况,同时为了使她尽快恢复健康,不耽误学业,麻章一中的师生纷纷伸出援助之手,短短几天内,捐了近万元。 小周的任课老师向记者反映,小周因病已经多次无法参加考试了,以前学习成绩中上的她,事故后,成绩直线下降。小周时常向任课老师反映,刚刚上课教的东西,下课后她就忘了,老是记不住教学内容。老师拿出几张学习成绩单,记者看到小周出事后成绩大幅下降,很多科目都不合格。

 线长: 是她自己下车跌伤的

 记者联系了27路公车的管理线长胡先生,他表示,事件完全是该女生自己坚持要从前门下车所造成的。当时,女生坚持要从前门下车,但司机不准,司机用手拉她,是她自己跌伤的。司机当时还要继续开车服务其他乘客,看到女生没大碍,就留下200元给她。

 交警:司机不能擅自离开现场

 记者从麻章区交警大队2009年4月29日开出的2009第196号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看到,交警已经认定了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:2009年3月30日下午17时0分,陈XX驾驶粤G36227号大客车从湛江市麻章区一中开往湛江市赤坎区方向,行驶至上述路段上落客时,因不按规定关车门,致使车上的乘客周XX在下车过程中摔倒至地下受伤的交通事故。

 经现场勘查取证认定:陈XX驾车不按规定停车开关车门,是造成事故的直接过错原因,其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六十三条第(四)款:“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,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;”的规定,应负事故的全部过错责任;而乘客周XX无过错行为,不负事故的过错责任。

 麻章交警大队的李新华股长告诉记者,先不理谁对谁错,公车司机无论如何也不能在交警没有到来调查的情况下擅自离开。更不能擅自将女生带离现场后,狠心将她扔在马路上扬长而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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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湛江新闻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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