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日,记者从湛江市经贸局了解到:我市“家电下乡”工作开展顺利,从今年2月开始至6月止,全市总共销售家电产品共1732台,销售金额达305.88万元,拉动农村消费取得较好成效。
据悉,我省是从2009年2月1日起全面开展家电下乡工作。我市制定了《湛江市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》并印发实施,认真做好家电下乡销售企业推荐、工作人员培训、销售网点备案和家电下乡宣传等工作,要求中标流通企业认真做好销售网点备案,做好产品上架销售、产品宣传、产品售后服务等工作,加强沟通,重大情况及时报告,切实保证农民兄弟真正能够享受国家惠农政策,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开展。
截至今年6月止,全市共审核通过“家电下乡”销售网点322个,覆盖全市11个县(市、区),其中,雷州市65个,廉江市35个,吴川市44个,徐闻县49个,遂溪县52个,坡头区14个,麻章区11个,东海岛试验区14个,霞山区、赤坎区、开发区共38个,覆盖76个乡镇。总共销售家电产品共1732台,销售金额达305.88万元。
湛江市经贸局相关负责人分析:我市“家电下乡”如此顺畅,与雷州半岛农村市场体系逐步完善密切相关。我市通过实施“万村千乡”市场工程,大力发展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连锁经营,加快建立以集中采购、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体系,我市农村市场体系初步形成以配送中心为龙头、以乡镇级农家店为骨干、村级农家店为基础的农村消费经营网络,取得了“农民得实惠、企业得市场、政府得民心”和谐共赢的成效。